罗平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08-22 17:22:42   来源:罗平县教育局   作者:刘书兵   

第一部分  罗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规章草案。
2.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承办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的审批;管理和指导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3.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4.主管全县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上级划拨和县级筹措的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指导教育系统基建工作、校舍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主管县直学校的校舍建设;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6.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县教育科研,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8.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9.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报批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宣传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语言文字管理、推广普通话和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均衡、补短板,着力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抓投入、争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落实罗平县思源学校建设用地,加速推进罗平县振兴小学、罗平县第一幼儿园建设工作及招生工作,做好阿岗水库淹没区的戈维完小、阿市里小学、高桥小学三所学校搬迁前期工作以及阿岗镇红梁小学新建项目推进工作。抓培训、重考核,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抓素质、提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抓常规、讲规范,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抓典型,创示范,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抓资助、重民生,各种补助资金逐一落实;抓自身建设、严内部管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分别是:分别是罗平县教育局、罗平县第一中学、罗平县第二中学、罗平县第三中学、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罗平县教师进修学校、罗平县九龙小学、罗平县罗雄街道中心学校、罗平县大水井乡中心学校、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中心学校、罗平县钟山乡中心学校、罗平县板桥镇中心学校、罗平县长底布依族乡中心学校、罗平县九龙镇中心学校、罗平县马街镇中心学校、罗平县老厂乡中心学校、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罗平县阿岗镇中心学校,罗平县腊山街道中心学校、罗平县振兴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35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264人。
离退休人员1319人,其中:离休28人,退休129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罗平县教育局部门决算总收入10382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20.2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事业收入431.36万元,占总收入的0.42%;其他收入171.62万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7%, 主要是今年调整各类人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9920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62.83万元,占总支出的84.94%;项目支出14943.26万元,占总支出的15.06%。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3.78%,主要是调整各类人员工资及整合结余资金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项目支出减少21.86%,主要是学校建设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罗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62.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8%,主要主要是调整各类人员工资及整合结余资金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罗平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43.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6%,主要是因为学校建设项目减少。三区人才计划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边远山区教师发展;民办教育发展补助317.9万元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幼儿园设备购置33万元用于全县公立幼儿园设备购置;罗三中建设贷款利息49万元用于偿还罗三中贷款各季度利息;振兴小学建设贷款利息93.53万元用于偿还振兴小学贷款各季度利息;职中贷款本息1308.48万元用于职中还本付息;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208万元用于老厂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2015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1000万元用于职中实训楼建设;艰边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中央基建投资440万元用于鲁布革乃格完小、大水井金箐完小、阿岗以宜完小、板桥乐岩完小教师周转房建设;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7773.15万元用于全县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奖补资金281万元用于部分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经费1968.37万元用于各义务段学校均衡发展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奖补资金1000万元于各义务段学校均衡发展设备购置;特教发展补助及设备购置100万元用于九龙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340.83万元用于职中实训楼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教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55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对比增加8.85%,主要是因为调增各类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
2.教育支出8264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营养餐、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及中小学校安工程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抚恤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各种医疗保障经费。
5.农林水支出196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各义务学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学生资助。
6.住房保障支出399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教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罗平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接待经费,大部分学校在学生食堂里面接待,从源头上降低了接待成本。从严、从紧控制接待经费的开支,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活动,接待费用和接待人员比2015年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教育系统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5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教育系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692人,接待费开支5.7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4.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相关部门工作检查指导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教育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20万元,比上年增长1906.92万元,因机关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0人,其中其中用2015年结余结转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列支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及设备购置款1785.20万元全部在机关本级列支,机关实际运行经费197万元,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教育系统八、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会考、高考所有考务工作均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