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08-22 17:00:20   来源: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周艳芬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罗办发〔2010〕3号),设立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具体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政策、标准和续转办法。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2016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一)搭建平台,就业创业全面推进
始终坚持城乡统筹、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的思路,采取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服务保障等措施,全面完成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拓宽就业渠道。2016年新开发就业岗位3021个,开发公益性岗位546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0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1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2 人,完成目标开展创业培训1620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清零。是稳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大力推进技能扶贫转移就业工作。根据《罗平县技能扶贫转移就业工作方案》(罗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相关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各类工种的培训鉴定和考试。截至11月底,共培训4937人,完成培训计划5000人的98.7%。
(二)扩面提质,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2016年县人社局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养老保险认知度逐步提高,扩面任务超额完成。全县现有养老保险参保企业322户,参保17466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1682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400人的102.5%;实际缴费10882人,完成任务数的10600人的102.7%;超额完成全年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二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正常运行。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县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行政事业、企业共528户,参保21418人。三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超额完成。2016年11月底参保56650人四是失业保险充分发挥促进社会稳定作用。2016年度失业保险参保14458人,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运行。5年来,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基金管理逐步规范,经办能力逐步加强,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
(三)狠抓落实,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探索推进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及培训等相关工作。2016年共完成公开考录公务员17人和事业单位191人的招聘工作,为机关事业用人单位补充了新鲜血液,部分缓解了用人单位严重缺人的局面。二是全面落实军转干安置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大力宣传干部安置政策,为部队军人解决后顾之忧。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信息平台。三是认真筛选推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四是认真做好机关职级晋升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工作。员的五是人才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不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四)严格执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劳动监察执法形成合力。2016年上半年,联合司法局、总工会、残联通过摆摊设点、悬挂宣传布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定点播放录音和利用LED广告宣传车进行巡回流动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罗平县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全民参保登记宣传资料》、《罗平县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宣传资料3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人社、工会、残联政策咨询1300余人次,普法宣传受教育人数15万余人。二是稳步提高合同覆盖面。办理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6000余人次,新增劳动用工登记单位215户,涉及员工2100余人(其中农民工2050人),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692户45818人;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2680余人次;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3%,完成集体合同攻坚计划90%的目标。三是调解仲裁能力持续提升。2016年,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376件367人,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受理案件304件304人,涉案金额665.5万元。
(五)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自2015年11月以来,罗平县人社局按照“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迅速摸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准确界定参保单位和人员范围、制定工作计划,快速启动全县首次参保工作。一是精心组织,搭建平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迅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专项负责,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通过“以会代训、分级培训”的方式,对参保信息登记的工作要求、内容、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三是全面采集,精准录入。按照制度实施的流程要求,细化任务、及时准确录入参保信息。四是严格审核,规范操作。通过对各单位所报送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做到逐一审核,对审核无误的采集表,按照单位性质分门别类的做好立卷归档。
(六)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扎实开展
自2016年3月9日正式启动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发放宣传单、全民参保登记表等,营造全民参保登记的浓厚氛围,提升全民参保登记意识,共制作发放宣传手册5万分,悬挂宣传标语150条。
(七)罗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有序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我局迅速成立了项目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项目资金筹措监管组、现有资产处置组、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协调组等工作小组,分工协作,齐头并进。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一是加大行政权力的透明运行。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局属相关中心和科室,对切实需要领导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集中办理审核审批方式,缩短时间,真正做到行政“瘦身”效能提速,提升人社机关公信力。二是优化规范服务流程。按照“精简、快捷、效能”的原则,完善窗口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流程,切实做到“四制”、 “三公开”、“三亮明”、 “四杜绝”。三是积极作为、提升服务。在办事过程中,窗口服务人员从说好每一句话、办理好每一笔业务做起,把小事当作大事、急事、自己的事来办,立足小窗口、提供大服务;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群众,通过预约服务工作机制,联系服务群众、结对子帮扶、上门认证服务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提升服务质量,展现人社良好服务形象。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医保、社保、就业参公管理单位
(二)人员和编制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的独立核算机构为4个,医保、社保、就业。 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时,编制133名,行政编制43名,参公管理编制63名(医保、社保、就业为参公管理单位),事业编制2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9人(行政人员36人,参公人员53人,事业人员30人;年新招参公管理人员公10名,工勤人员办理退休退休1名,调入2名,调出2名),离退休人员43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实现总收入105453577.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453577.81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初预算数7958230元与年末决算数105453577.81元,差异97495347.81元差异率1225.09%,原因为年初预算数只有人员经费7506577.58元和日常办公经费451652.42元,不包括2016年调整工资增加数和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108551457.94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类:2015年度结转和结余2979355.03元,财政拨款支出105453577.81元,占总支出的97.3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3947.6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422.5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似基本支出80764724.29元, 占总支出的比例52.37%,项目支出27786733.65元,占总支出的比例47.63%;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功能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7071513.85元,支出比例95.43%,商品和服务支出451652.43元,占总支出的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7610.34元,占总支出的3.97%.;
(一)基本支出年末决算数80764724.29元与年初预算数7958230元差异72806494.29元,差异率为914.86%,原因为年末决算数2016年调整工资增加数、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1512670元、行政单位医疗522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2150000元
(1)、工资和福利支出77071513.85元其中:基本工资2741525元、津贴补贴4834970.11元、奖金20339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291628.7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1652.42元,其中:办公费129404.8元、差旅费108610.07元、维修(护)费6370元、会议费8014元,培训费29836.55元、公务接待费66132元,劳务费2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85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7610.34元:其中:离休费92356元,退休费2227629.7元、住房公积金707624.64元,占基本支出的20%.
(二)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27786733.65元,上年对比减少61789157.86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1512670元列入基本支出。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7786733.6元,占项目支出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5942430.44元,占总支出的21.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43765.21元,占总支出的62.42%.其他资本性支出4500538元,占总支出的16.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37510.26元,与上年对比20992370.66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和调整工资增加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人力资源事务管理345377.42元,占总支出的比例0.3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4290703.97元,占总支出的13.19%(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231537.53元占总支出的7.6%,);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6151267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占总支出的56.7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009985.7元,占总支出的2.78%;企业改革补助支出473495.25元,占总支出的0.44%;就业补助支出7546100元,占总支出的6.97%,死亡抚恤支出1260000元,占总支出的1.16%:退役安置169368元,占总支出的0.1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970.84元占总支出的0.24%;医疗保障支出10615108.43元,占总支出的9.8%;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3422106.01元,占总支出的3.16%,扶贫支出4730000元,占总支出的4.37%;住房保障支出707624.64元,占总支出的0.6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28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决算为8768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596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遵守量入为出原则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38746.48元,下降17.7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113.32元,下降2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33.11元,下降12.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遵守量入为出原则控制支出和就业中心用往来款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公务接待费91596元,比2015年支出105229.16元,减少13633.11元,下降12.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685元元,比2015年支出112798.32元,减少38746.48,减少22.26%,减少原因是2016年遵守量入为出原则控制支出和就业中心用往来款列支
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800人次,共91596元,主要支出内容:接待县级有关单位乡镇和上级业务指导工作食宿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我单位2016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数为,支出87685元,未超上年支出。
我单位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我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652.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52.62元,主要是我部门2015年新招公务员10名,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404.8元,差旅费:108610元,维修费:6370元,会议费8014元,培训费:29836.55元,公务接待费:66132元,劳务费:2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85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225.09%,是因为2016年初预算数只含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未含项目经费和人员工资增资部分;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914.86%,是因为2016年度人员调资和2015年度人员调资工资增加。
2、我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0.09%,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96.8%。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95422.58元,结转结余为2011099罗财社[2015]85号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9922.58元,2080109罗财社[2015]32号专项经费85500元
3、我部门2016年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比重为2.48%,原因为包括先养后退人员工资死亡抚恤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健康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和见习生补贴等支出
4、我单位2016年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1205.9%,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38.3%,,其他应付款649.6万元:代扣社保费39.26万元,工会福利费26.68万元,工作经费37.62万元,宣传费0.45万元,企改经费2元,风险金36.2万元,公告及教材费23.17万元,年度考核证书1.48万元,合同鉴证费2.63万元,企业转业干部费用7.49万元元,定点医疗机构保证金93.9元,会务费0.12元,工伤办案经费50.11万元,档案托管费1.62万元,市局拨入调查经费1.35万元,网络奖励费2万元,市局拨入网络补助费2.2万元,资格审查费1.75万元,应兑现农保考核奖119.2元,就业中心拨入见习生补贴8.58万元,老农保工作经费20万元,信用社拨入农保协办员补助42.96万元,市局拨入三支一扶考核奖1.62万元,全民参保工作经费60万元,应付就业中心其他就业补助19.81万元;就业中心代扣社保费7185.88元,保证金60000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245173.99元,小额担保工作经费54252.69元,社保补贴25534.8元,水电费8752.36元,小额担保奖补金238500元,档案托管费2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5173.54元;医保中心其他应付款318900元为村官费用100000元,医保IC卡制卡费218900元。
我部门2016年其他应收账款年初数68110元,年末数889448.15元,增加了821338.15元,局机关应收款88.94万元,原人事局转入市财政局66190元和《中国机构改革和管理》杂志社1920元以及平台建设前期工作垫付82.13万元。
4、2016年在职人员控制率89.4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为9.17%,原因是:年末实有人数158人,比上年增6.04%其中在职人员115人,比上年增加5.5%;离退休人员43人(包括社保、医保、就业),罗人社(2016)4号调入牛红林、张虎、杨振俊3人,曲人社录[2016]8号新招郭云安、吴霞、刘娇娇、郑文鹏、张理瑞、高秋萍、吴易如、程鹏、黄旭9名参公管理人员,罗人社(2016)19号孙虹艳调出
5、我部门2016年非税收入应缴缴国库款2.05万元应缴未缴余额较大,为利息收入没有及时缴国库。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