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启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20个工作日调解完毕
2017-11-09 16:27:17   来源:云南网   作者: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为给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保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月23日出台实施的《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对全面推进云南省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下一步的安排和部署。

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了解到,《实施意见》扩大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覆盖面,要求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与云南保监局、各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并在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险纠纷调解室。明确了保险纠纷调解的案件范围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11〕41号)中规定的保险纠纷以及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民商事纠纷。

对于起诉至法院的保险纠纷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方式,由调解员独立或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组织一般应当自接受委派或委托调解后20个工作日内力争调解完毕。确定构建多层次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日常沟通机制,研究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措施,及时就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

作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法院,昆明官渡区法院通过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法院的案件繁简分流,提高了审判质效。相较于一审诉讼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的审理期限,诉调对接机制调解15个工作日的期限不仅极大缩短了纠纷处理周期,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2013年至2017年10月,该院共接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诉调案件1032件,其中调解成功了86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4%,结案金额为9465万余元,自愿履行率高达100%。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向凯介绍,2014年至2017年9月,云南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5398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有效整合人民法院、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力量,实现保险纠纷诉讼与行业调解之间无缝对接,发挥行业调解专业性、便捷性的优势,在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决纠纷的需求。

 
 
责任编辑: 赵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