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推荐评选表彰第五届曲靖市道德模范罗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03-14 09:49:12   来源:罗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作者:    

罗文明委〔2017〕3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罗各单位:
      根据曲文明委〔2017〕2号文件精神,2017年将评选表彰第五届曲靖市道德模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现将推荐评选表彰第五届曲靖市道德模范和罗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认真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努力通过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宣传,及时推出一批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典型,树立道德标杆,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良好文明社会风尚。
二、评选类别
       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三、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类人选不推荐18岁以下未成年人)。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满,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曲靖市道德模范的评选,但可推荐为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已获全国、云南省、曲靖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曲靖市道德模范的评选,以往获得曲靖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可推荐参加本届道德模范的评选。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中国好人”、“云南好人”、“曲靖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人选中,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组织领导
       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成立“罗平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县组委会主任由县文明办主任李立平担任,副主任由县文明办副主任顾瑞、县总工会副主席尹建学、团县委副书记刘成林、县妇联副主席徐晓燕担任,委员由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五、评选要求
       1.推荐名额。各乡镇(街道)、县直及驻罗各单位要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积极向县组委会推荐合适人选。各乡镇(街道)向县组委会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名,五类推荐人选累计不超过5名;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向县组委会推荐1名,类别不限。
       2.报送时间及要求。3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县文明办:(1)各单位审定后的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各1式5份及其电子版,一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像素不低于500万),要认真组织撰写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用于填写推荐表,详实的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作为申报材料附件。(2)经乡镇(街道)审定后(县直及驻罗单位推荐人选由主管部门审定)形成的推荐意见公文。(3)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推荐的人选要专门征求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需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县文明办电子邮箱285032708@qq.com,电话:8216078,联系人:段蕊。
       3.其他事项。社会各界组织、个人可以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县组委会推荐人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基层单位,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推选工作,将那些作出重大贡献、群众公认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人物推举出来。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教育载体。
       3、加大宣传力度。县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使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七、联系方式
       罗平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综合科。
       地 址:罗平县振兴街1号县文明办综合科
       邮 编:655800
       联系电话(传真):0874—8216078
       电子邮箱:285032708@qq.com
       联系人:段蕊
 
       附件:第五届曲靖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罗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曲靖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推荐类别 助人为乐( )  见义勇为 ( )  诚实守信( ) 敬业奉献( )  孝老爱亲( )
姓名   单位及
职务
 
 
  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通讯
地址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曾获主要奖励  
主 要 事 迹 (约1000字,可另附页)  
 
 
 
 
 
 
 
 



 
 
 
 
 
 
 
 
 
 
 
 
 
县市区文明委或市级推荐部门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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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类别请在括号内打“√”。